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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公安局年下半年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宜宾江安县公安局年第四次招用47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公告详情
宜宾市公安局年下半年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勤务及文职辅警共80名。
1.勤务辅警40名,均为男性。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2.文职辅警40名。其中,男性28名、女性12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职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的。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文职(三)(四)职位限女性,其余职位均限男性。其中,勤务(一)职位限退役士兵。
4.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21日以后,年12月21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5.报考勤务职位的,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文职辅警的,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文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报考勤务(一)职位的,身高需1.70米及以上;报考勤务(二)职位的,身高需1.68米及以上;其余职位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报考文职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报考勤务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技术大楼1楼大厅(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进市公安局大门后往前直行米)。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持《宜宾市公安局年下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见附件2,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退役士兵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入报名、体测、笔试、面试、体检等所有考试相关场所,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考察政审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考试总成绩按满分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一)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为男子0米跑、女子米跑。所有项目的测评次数均只有1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具体测评标准见下表:
体能测评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体能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及在体能测评中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时间、地点及结果的公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