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解决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力不足问题,有效加强城区道路和市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经市市公安局同意并报政府批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交通协警)名,全部从事宜昌市辖区高速公路和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其中,招聘交警支队摩托车骑警队20名),其中,男性名,女性15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含自考、函授)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文化程度。
3.年龄在20-28周岁(年6月28日至年6月28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岁(年6月28日)
4.本次招聘身体条件为:男性,净身高米(含)以上;女性净身高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合工作强度较大工作疾病),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弱色盲、口吃等,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驼背等。
5、报考摩托车骑警队岗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男性身高不低于CM,女性身高不低于CM,(2)有驾驶大排量摩托车(CC以上)的能力或对驾驶摩托车有浓厚的兴趣。
(二)特殊规定
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曾就职于公安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因工作过失或其他不作为行为,造成单位不良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警务辅助人员。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及有反党反政府言行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9.宜昌市公安局除交警支队以外的所有辅警人员。
10.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交通管理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考